关于召开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1月27日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定于2021年1月中下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高港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高港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区级预算;审议2020年区政府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和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票决2021年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高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 |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