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3日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两区融合”发展有关决策部署,根据区委要求,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原定于2021年1月中下旬召开的泰州市高港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推迟召开,具体时间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